公章刻制业解读公章管理相关规定的会议

2018年7月20日下午15:30,在金源大厦1810会议室,召开协会分会公章刻制业关于进一步解读公章管理相关规定的会议,会议由治安大队孙宝如大队长主持。会议强调:根据相关规定,公章备案材料由刻制单位录入并盖章,如有问题应追究刻制单位责任,并向社会公布相应材料;公章刻制单位必须严格贯彻《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》,如六个月内不经营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;各刻制单位承接的公章,由各单位按规定录入各自系统;刻制单位承接的公章材料由承接单位盖章,刻制的公章必须符合公安部相关的规定。会议最后大家归纳总结了公章的刻制种类,11家参会的公章刻制业单位负责人会上签字并承诺,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微信图片_20180723114734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