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歌舞娱乐行业《自律公约》修改稿讨论会议

2018年5月3日,金源大厦1810会议室内,来自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王大、于大以及区治安大队的孙大、陶指会同协会评审小组成员及歌舞娱乐行业业主,针对歌舞娱乐行业执行多年的《自律公约》及补充细则,提出修改稿并进行评审讨论。此修改稿的推出是为了加强对歌舞娱乐行业的治安管理,继续推广和落实行业相关制度,维护歌舞娱乐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经广大业主的提议和要求,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对2012年12月实施的歌舞娱乐行业《自律公约》及补充细则进行部分调整及修改补充,形成的修改稿。会上,秘书长金文军宣读《自律公约》修改稿;会中,修改稿经协会评审小组成员歌舞业主讨论后通过生效;会后,卡卡业主史立奔、名苑国都唐文燕、梦江南业主徐梦楠等多数业主进行了深度交流。

秘书长金文军(左三)在宣读修改稿

梦江南业主徐梦楠(左一)参与修改稿讨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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